元老院诸位议员:
其实不只是各位,对所有的人而言,在这决定可疑之事的关键时刻,我认为大家都应先摒弃憎恨、友情、愤怒、慈悲等情绪。要认清事实并非易事,尤其对那种一时可以满足某些人,但对整体而言不知是否恰当的抉择就更是艰难。要重理性的话,就要善用你的大脑。然而人往往在感情的控制下,作决定流于感性,而失去了让理性进驻的空间。
我在这里请求各位回顾一下历史。许多君主与人民都因过于愤怒或慈悲而自取灭亡。与此相比,我怀着喜悦和骄傲回想起的是我们祖先的所作所为。我们的祖先并未感情泛滥,凡事均以公正为前提。对马其顿战役中佩鲁修斯国王来说是如此,应对繁荣富庶的罗得岛的反抗时也是如此。我们的祖先在战后并没有对他们有任何惩罚。为什么呢?因为发动战争的是自己本身,谁也不能受罚。即使发动过三次布匿战争,我们的祖先也不改其志。迦太基人屡次违反和平条约,但也都未被处以极刑。
各位议员,因此现在的我们也应采取无愧于先祖的决定。对雷托鲁斯及其一帮人鲁莽的行为如何处置,必须基于我们足以自豪的方式而不是憎恨。问题是采取什么样的适当处罚?就算是他们的罪孽深重超出了想象,我也希望能在既存的法律范围内寻求适当的途径。
在我之前各位先生的发言,除了慎选措辞外,也请说明我们共和国所面临的危险,请描述那些战争残酷的场面、败者的下场、被玷污的处女和少年、父母怀中活生生被抢的婴儿,被盛气凌人的胜者欺凌的妇孺、被抢夺一空的神殿。简单地说,这些都是只有武器及血泪的战争惨况。
我们在此辩论的真正目的究竟何在?是叫人们厌恨阴谋,还是为了不存在的人物,用想象加诸他们的恐惧呢?
不对吧!如果是这样的话,人类应自惭形秽才对。然而,元老院议员诸君,你们没有为人类生而平等、言行自由而讴歌。如果是社会下层的人,你们会原谅他们因一时冲动而做的事情,但身为上流社会的人,却不许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由此可见,越是上流阶层,言行越受限制。换句话说,不能太亲切,也不能太可憎,任何事都不能看不顺眼,一般人的愤怒对有权位者而言,就是傲慢或残虐。
我是这样考量的,各位议员,所有的刑罚都不能比犯人所犯的罪重,不过很多情况是后来才察觉的。人们议论刑罚的同时,往往忘了犯罪事件的本质,而只着眼于判刑轻重与否。对于刚才众所熟知、德高望重的希拉努斯的发言,我相信他是基于爱国情操而生发,不是被怨恨蒙蔽了眼睛,也相信他是站在客观的立场,我个人也肯定他大公无私的性格。然而我对他的高见,如果不说它残酷,那么对可怜的弱者而言怎样才称之为残酷呢?就算不说它残酷,也不得不怀疑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
我想下任执政官希拉努斯是对造成国家动荡不安的大事当然有所顾忌,才会不惜要求处以极刑。但在这里,讨论会引起什么恐慌并无多大意义。万一真有什么武装暴动,有现任执政官果断明快的处理,相应的,对策也会很快完成。
我个人的考虑是,对于采用何种刑罚的问题,在泪水与不幸当中死去,是比任何刑罚都更佳的救赎。虽然人类在活着的时候,已经历过一切死刑犯所尝受的苦难,但是一旦死去,既无喜乐,自然苦痛也没有了。
希拉努斯,为何你不提议先处以鞭刑呢?难道《波路奇乌斯法》不适用于罗马公民吗?如果依其他法律,罗马公民必须将此人流放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可以判他死刑呢?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你觉得鞭刑比死刑重吗?
任何一种判刑对犯了重罪的人而言,是要更重、更残酷,还是更轻呢?希拉努斯,你对此的判断,参照罗马国家法律的话,你认为你理直气壮的理由在哪里呢?
希拉努斯,你曾经说过,这是个对叛国者的审判。但是一般的人经常被时代、被命运、被世局玩弄于股掌之间,最终的结局决定了他们生存的价值。可是各位议员,你们却不必这样。因此,你们必须考虑到如果今天开了先例,往后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任何恶劣的裁判最初的动机都有可能是基于善意。可是,一旦权力落入不成熟、不公正的人手中,再好的动机也可能导致最坏的结果,如果一开始就把罪证不充分的人定罪处刑,很可能会连累更多清白无辜者牺牲。
斯巴达人大胜雅典时,对30名曾压迫雅典的上层人士,强烈要求不经审判就处以这些反体制者死刑。雅典公民觉得他们罪极至此也就欣然同意了。然而除了这30名压榨者之外,却也连累了其他无辜者,他们也受池鱼之殃被判了刑,于是城内一片风声鹤唳,公民们才惊觉自己的浅薄,以至于今天成为他人的奴隶。
我们生活于或许不至于如此无知的时代,可是当初开始铲除当权派苏拉一派时,不是也有很多罗马公民异口同声地谴责他罪该万死吗?这正是罗马人心开始荒芜的征兆。利欲熏心的一些人,不仅想把豪宅占为己有,连一丝一缕都不放过,于是便密告屋主,使苏拉的“死刑黑名单”更洋洋大观。原本以为事不关己的人,第二天赫然发现自己也在黑名单之列。这种情形是苏拉派的人沉溺于物质享受,以至于咎由自取。
如果这位执政官西塞罗是这无的放矢之人,那我大可放心。然而在大都市里,有许多性格相异的人共处,如果别的执政官在别的案例中,对矫饰的阴谋也信以为真而滥用职权,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如果开此先例,其他执政官会以有先例可循为由,动用“元老院最终劝告”这把尚方宝剑,那还有谁可以阻止悲剧发生呢?
各位元老院议员们,我们的祖先英勇善战,但从未失去分寸。他们对于善的事情,从不会因为傲慢而导致不去向他国学习。从萨莫奈人引入攻防武器,从伊特鲁里亚导入官职标章。换句话说,无论是盟友还是仇敌,只要是好的东西,都绝对赶紧地将它引进。与其排斥这些东西,不如采取仿效的措施。
罗马共和国建立之初,承袭希腊人的方式,多用鞭刑,死刑也大肆采用。然而随着国家日益富强,人民发言的机会增加,顾虑到这种方式有可能牵涉到无辜者,所以制定了《波路奇乌斯法》,即使是罪犯,也为他们开启了一条流亡逃生之道。各位议员,基于这种考量,相对于采取紧急措施我希望提出反论。我们的祖先以智慧及德行把罗马从一个小邦建立成今日的泱泱大国,与他们相比,现在我们手中握有更大的权力,因此在行使时更加慎重。
结论是,因为担心对后世影响而释放犯人吗?当然不是,如此一来恐怕更会助长喀提林一党的茁壮。
因此以下是我的建议:没收那 5 人的财产,每人分别监禁在不同的地方,不准他们在元老院或公民大会上发言,如果违背的话,则视为国家公敌,处以适当刑罚。